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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23 18:44:00

马上要到戊戌农历新年了,

又是亲朋好友聚餐频繁的时节。

不少人爱吃山珍海味,

你是否知道,一旦吃得不小心,

不但会生病,还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市绿容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专家“权威扫盲”,

告诉我们哪些野生动物是不能吃的。

究竟啥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关于哪些动物是野生动物的问题,其实我国早在年就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并进行了多次修订。目前我国执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是年7月2日修订通过、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野生动物”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即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也就是我国目前法律明确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其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有关国际公约的野生动物。

目前,我国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大熊猫、虎、穿山甲、熊等种,列入CITES国际公约的野生动物有象、非洲狮等超过种,至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上海为例,上海市重点保护动物有46种(类),上海分布的蛙类、蛇类及白头鹎等鸟类都是本市重点保护动物。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又称“三有”动物,根据国家林业局颁布的相关“三有”动物名录,其中包括哺乳动物88种、鸟类种、爬行动物种、两栖动物种,合计种,此外还包括昆虫属的所有种和另外种。

至于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实划分很简单,即分别指生活在陆地上和水中的野生动物,其中陆生野生动物由林业部门管理,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部门管理。

上海常见“野生动物”菜肴有哪些?

专家介绍,综合本市野生动物保护、市场管理等相关专业部门近年来查处有关案件及日常管理的情况,上海地区常见的“野生动物”菜肴包括有,熊掌、穿山甲、鹿肉鹿茸、鸵鸟、鳄鱼、乌龟、蛇类、娃娃鱼、鲟鱼等。

此外在上海地区还有一些有地域“特色”的野生动物菜肴,比如崇明、南汇、奉贤等滨海地区有食用野生鸟类的习俗;青浦、金山等地区有加工食用“熏拉丝”(即用蟾蜍制作的一种食品,蟾蜍为上海市重点保护动物)的习俗等。

所幸,并不是食用所有与“野生动物”有关的菜肴都违法。比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法来源的、人工繁育的梅花鹿、马鹿、鸵鸟、美洲鸵、尼罗鳄、暹罗鳄、湾鳄、大东方龟、虎纹蛙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是可以食用的。

但是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家公务人员食用野生保护动物菜肴是违反“八项规定”的。

食用野生动物会出现啥问题?

食用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其实还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危险”。

传染病及寄生虫

根据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食用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多是未经卫生防疫和检疫的,可能会引起高致病性禽流感、SARS等人畜共患疾病。此外,根据上海市林业局和上海市农科院联合开展的相关研究结果显示,蛙、蛇等野生动物体内寄生着线虫、吸虫、绦虫、棘头虫等各种寄生虫,其中有相当比例的寄生虫是人畜共患寄生虫。

各种毒药残余

据了解,目前本市仍然存在那么一小撮犯罪分子不时顶风作案,在滨海滩涂湿地地区通过投撒“呋喃丹”等烈性毒药毒杀野鸭等野生动物,而这些被毒杀的野生动物往往被出售给部分无良黑心小饭店后,未经去毒处理,直接加工成“老鸭煲”等野生动物菜肴出售给各路具有猎奇心理的消费者。这些毒药残留在野生动体内,如果达到一定量级将会影响食客的生命安全,即使不影响生命安全也会给食客的肝、胃、肠、肾等器官带来损伤。

可能会触犯《刑法》而锒铛入狱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出售、收购、利用、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上文提到的合法来源的、人工繁育的9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除外)及其制品的,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而锒铛入狱。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作者:栾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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