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再次查处一非法电台
2013年5月28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在昆明发电厂云碧小区一出租房内成功查处并取缔一非法设置广播电台案。这是昆明市继2013年1月首次查处非法电台后的又一起非法设台案件。 2013年4月初,省市有关单位通过监听监测,发现昆明市碧鸡村区域存在疑似非法电台。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及时启动查处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查处工作。执法人员通过固定站交汇判断区域范围,利用移动和便携设备进行精确监测与测向定位,对信号特征进行细致分析,于5月27日最终确定该非法电台使用频率为:FM97.8MHZ,设置地点为:昆明发电厂云碧小区宿舍28栋1单元701号房屋。 5月28日18时30分,联合执法人员对出租房进行检查,并对嫌疑人邓常松进行了控制。经查,出租房内设有“1000W无线电台发射机”1台、“新科激光视盘机”1台(插有U盘壹支)、“TOONE ZYT 16G微电脑时控开关”1支;出租房单元楼顶设有无线电台发射天线1套,嫌疑人邓常松不能出示设置电台的相关手续和证照。该非法电台从2013年3月28日23时开始对外广播,播放时间为每天22时至次日7时,信号覆盖整个昆明主城区,广播内容为事先录制好的推销涉性药品广告,主要为“根黄金”和“鑫方胶囊”的男性药物广告,并在外地设立免费咨询,通过快递进行邮寄药品以谋取违法所得。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涉嫌擅自设立的广播电台设备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当场取缔该非法电台。 日前,该非法电台所播放的广告药品已移交省药监局进行鉴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将根据案件线索,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对案件作进一步查处。 昆明市查处的两起非法设置电台案件具有以下相同特点:一是在居民区高楼楼顶选址设台,选用较大功率全固态发射机,覆盖范围较广;二是以虚假身份租房,采用硬盘(U盘)播出,计算机程序控制,定时开关机,无人值守;三是所用频率避开当地频率,没有互相干扰,播出时间多在夜间22时至次日清晨;四是形式上模仿电台节目,有主持人、有问答,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产品通过400免费邮购;五是内容以涉性类药品为主,语言低俗、淫秽、绝对、夸张,以假乱真,严重败坏了广播电视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此次联合执法,再次成功取缔了非法电台,文化、公安、国安等部门建立了强有力联合执法机制,统一执法,有力整治了广播电视播出秩序,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