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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羊羊大地公民天涯middot头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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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

天有际,思无涯。

投稿邮箱:tianyaza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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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镇破旧的粮管所附近,我驻足停留了很久,我在看一群麻雀,路过的人在打量我这个如此认真看麻雀的人。我眼睛的余光发现了他们脸上的惊奇。我在看一群麻雀,我发觉麻雀也居然如此美丽,造物主给了它们与其他物种不同的独特样貌,而每一种具体的生命形式原本就是美丽的。


  它们落叶般从窗边滑落,又猛地翻飞,提醒我更认真地阅读这个不察觉间业已来到的冬日,以及江南四季不再分明的命运的无常。数日前,几百只麻雀集聚在池塘边的几棵柳树上,我听不懂它们在吵些什么,在小雨夹雪的阴郁、湿冷天气,我只能听出一种不安,一丝冰凉与凄苦。像天气放晴后,它们欢聚在那片荒地上,从枯黄的藤藤蔓蔓中找寻杂草和野生禾本科植物的种子,它们吵些什么我依然听不懂,但我听出了一种欢快。


  我曾仔细观察过三种常见的鸟在这片土地上与人类相处的生活方式:在我眼里,麻雀就像活泼、好奇的孩子一样,在人们身边跳来跳去;而喜鹊却像有了经验的青年,与人类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屋前屋后数十米处的大树上居家过日子,并以其吉祥之鸟的身份纳入人们欢迎之列;与喜鹊享受同等待遇的夏候鸟家燕更是接近了一步,在农家的屋檐下营巢育雏。


  我越来越喜欢麻雀这种小动物了,因为在之前的感情基础上,我又知道了它另一个名字:家雀。很多时候,我更乐意把耐心细致的李时珍看作一位写实的民间诗人,“栖宿簷瓦之间……故曰瓦雀”,以瓦与雀之间的某种联系而命名远比用外表色彩命名的“麻雀”要来得蕴义悠长。瓦,用泥土烧成,有拱、平或半个圆筒等形状,是江南民居铺屋顶时普遍使用的建筑材料,今时几近在某些怀旧味道的仿古建筑中偶尔露面。瓦,数百年来被雨点打磨成寒青的光泽,被江南散落了的一个名词,意味着瓦楞的流畅线条或一株屋檐草的失踪,也意味着一种鸟的别名成为记忆中沉睡的符号。


  麻雀作为和人类伴生的中国最庞大的留鸟家族,却因其杂食的生活习性而被人类收敛住该有的慷慨。在人们眼里,只看见夏、秋之际偷窃着他们辛勤种植的禾本科植物种子,对它们起伏于田野间捕食鳞翅目害虫的一幕却视而不见。于是,五十年前的一个大悲剧开始上演,人类与相伴了数万年的鸟儿反目成仇,把被它们列为与苍蝇、蚊子、老鼠为伍的四害之一,政府动员全国城乡居民,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掏窝、捕打、敲锣、打鼓、放鞭炮……把它们轰赶得既无处藏身,又得不到喘息的机会,最后活活累死。麻雀的委屈无处倾诉。一年以后,当各地陆续发现园林植物出现虫灾,有些甚至是毁灭性的时候,人们开始为麻雀“平反”。四害之一的麻雀终于先后被臭虫、蟑螂替换。


  此刻,许多只褐黄色的麻雀在草坪上小幅度地跳跃、觅食,像风掀动着一枚枚落叶。数十只麻雀在我生活的领地起起落落,那么舒心,并感化了我。它们孩子般顽皮,像为这步入暮年的世界增添几分希望和生机。我每看到一只麻雀双爪拘谨地向前伸着、“扑棱扑棱”地飞起时,我就想笑,我就想“哦呦哦呦”地喊几声。它一分神,节奏慢了一拍,就停落了下来。然后天真地责怪我几句,再次飞起。


  如果五十只麻雀飞进清时,飞进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成了“煨麻雀”:“取麻雀五十只,以清酱、甜酒煨之,熟后取爪脚,单取雀胸、头肉,连汤放盘中,甘鲜异常。其他鸟鹊俱可类推。但鲜者一时难得。薛白生常劝人,‘勿食人间豢养之物’。以野禽味鲜,且易消化。”

  如果一百只麻雀飞进二十一世纪,飞过祥和的乡间傍晚飞进农家乐,就成了一道“五彩雀肫”。一只麻雀的个头实在小得可怜,去头去爪的尚需三五十只凑成一盘,一只麻雀一个肫(胃),按比例想想,可约莫猜出一盘雀肫所用去的麻雀数量了。我每次都要阻止做东者点这道菜,少上一盘,上百只麻雀就可逃脱厄运,糊弄嘴的事,还是少干些张口就灭一个群落的事。


  打量着周围微笑的面庞,肌肉的伸缩间正悄悄洗却中国乡村慈母般温和的遗容,我似乎听到了夕阳失去一个个伙伴的孤独叹息——它变得沉默而犹豫。好吃,好吃。于是,我看着他们吃掉声音,吃掉形状。顷刻间,一只只青花瓷盘露出原来的面貌,我们以及曾经制造这些瓷器的祖先吞咽下了这片古老土地上最古老的民族音乐。

野兔


  它还剩的一只眼睛一定是盯着我的,那条直线里有隐语“救救我吧,好心人”。我皱着眉头还是转身而去了。清晨菜市的一幕让我揪心了一个上午。两只野兔,一只已经僵硬,另一只偶尔蹬几下腿,它一只眼睛滴血一只眼睛从人群里发现了我。铁笼子上方,是一张面目可憎的人脸。我回想那一刻毫不虚伪的心,把活着的那只买下来,给它疗伤,等它痊愈后放归乡野。阿勃拉莫夫认为农村应该永存,“因为人性的贮存器之一,就是土地、动物和人同它们的交往”。


  我的犹豫与继而转身离去同样证明了在理智面前人的虚伪:一切都是徒劳。你豢养它的时光,它还叫野兔吗?也许一段时间下来,它对人的恋恋不舍让它变成一个孩子的玩具了。或者,你给它养好伤后,给它何处找归属?田间都难找了何来乡野?这赤裸裸的无处藏身的土地上,将意味着它再次受伤。悲惨的命运一次就够了。想起初冬的时候,我在五台山的菩萨顶看到那些一步一叩首、额头都生茧的朝圣者,一路的肃然起敬伴随的是一路的愤怒,一张张农民的脸向我们兜售着一个看似与五台山相关的主题:花钱放生他们捕来的山麻雀。我看见那些毛发凌乱的山麻雀也曾犹豫着买下一笼,结果转身而去与看到野兔的情景是一样的。


  我曾经想写一篇有关野兔的小说来表达一种美丽的愿望,大意是一个饥饿的猎人捕获了一只野兔,他拎起兔子的耳朵时才发觉这只兔子的双眼都瞎了。他抖索着手把箭从这具尚有体温的尸体的一只眼睛中拔出来时,血也像箭般喷射了出来。猎人悲痛欲绝,他觉得这对于他是一种耻辱。他用这支箭插进了他瞄准时睁着的那只眼。后来我发觉了自己的可笑,世间是没有这样的猎人的。没有这样善良的人会选择如此的忏悔方式,就像菜市的两只野兔,它们非法入侵的“主人”想到的只是几张钱币,实在换取不到纸币回家还能吃两顿,但我相信在带“野”字的食物面前,他很快就能换回超过期待值的纸币。


  野兔的命运更应该属于食物链的自然平衡,比如塞瑞索的小溪边,“兔子是愚蠢的一族,它们只会与同类厮打,它们的脚爪只会用来行走而不会当成武器使用,为肉食者提供食物似乎是兔子生存的唯一理由……在泉边,短尾猫会从黑色岩石上面扑击下来,而赤狐也会在天黑后回家的路上捎带着抓上几只。白天,鹰隼在兔子们头上盘旋;而郊狼一年到头都是全天候的猎兔手”,尽管在玛丽·奥斯汀笔下那片少雨的土地上,兔子的生活环境可谓四面楚歌。


  而在皖南丫山宽阔的怀抱里,响彻着喧闹而奔腾的生命,即便是那些石头,我也能从它们惟妙惟肖的表情和眼神里读出一种暖意的爱。当我带着身处每一个陌生地所持有的好奇慢慢走进一个地质博物馆,我突然觉得以“标本铺”来为其命名似乎更为贴切。除了品种繁多、五彩斑斓的蝴蝶外,我分别看见了野兔、刺猬、野雉、黄鼠狼的标本,如果不是由于时间的腐蚀那些毛色变得黯淡无光的话,我会错以为它们正做着香甜的梦。剥皮、填充、整形、固定,适度粗细的铁丝充当骨架撑起这一副副皮囊,原本与骨肉相连的皮毛此刻多像越冬的棉袄。这清新的山涧突然充斥起酒精、过氧化氢和福尔马林的气味。


  这一年,在我苏南的故土平原上其实发生了四次令我愉悦的事情:五月十六日晚上,一只刺猬出现在车灯视线里,慌张地穿过分割河滩与树林的乡间公路;八月九日上午,一只野兔在我窗外一片由于房地产开发界众所周知的原因搁置了一年的荒地上啃食青春时,被我推窗的声音惊扰,它“唿”地一蹿隐入并不繁茂的草丛;九月十八日下午,一只野雉也是因为这声音而起伏了几下,消失在与其肤色相近的草丛里;至于十一月二十日傍晚,一只不慌不忙地在池塘边闲逛的黄鼠狼,我佩服它身处城市的勇气……它们的名字在年的《武进县志》里赫然在列,二十年后让我惊喜地发觉它们并没有在故土消亡,这样的出现很奇怪地使我长久的孤独感消退了许多,我甚至有种恩谢的冲动。这间隔的二十年,我是否可以借用尼·斯特内斯库的所述“一只停止的表,一只坏了的表,一只指针死亡的表——每天有两次显示出正确的时间”来理解?在自私、霸道、几乎死亡的人性曲线上,被视为微不足道的生命正显示着它们不可磨灭的力量,它们就在“两次显示出正确的时间”。


  因为与标本相遇,冬天似乎更加僵硬而悲凉。眨眼间的午餐桌上,野兔又躺进了热气腾腾的火锅,仿佛把衣服留在博物馆,此时正享受这人间的温泉。此刻,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随着欧盟新法案的推动,正开始使用焚烧野兔尸体的方式为市民取暖,原因是野兔数量的剧增不仅抢食了当地其他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破坏了当地生态平衡。一开始我很不解,那座城市哪来这么多野兔?原来瑞典人养兔子作宠物,又不负责任地将其丢弃,瑞典人又很少捕杀动物,繁殖快的兔子很快泛滥成灾,结果成了一种燃料新能源。在中国这个国度,野兔是几乎没有用来作燃料的可能的,在饕餮大嘴的海洋里,他们愿意从一座座大山里把它们搜寻出来。当然,死总归是野兔殊途同归的命运。


  与作为复数的庞大物种人类相比,我察觉到了它们的单薄,这样的单数比人更弥足珍贵了。因为珍贵,我忘不了菜市里那两只野兔,它们是夫妻还是兄妹,我无法构建它们的族谱,但我宁愿相信,活着的那只曾用一只眼睛给我留下遗言,它同样相信我能听懂并转达给我的同类:我们活着也不容易。

鸽子


  每看见鸽子绅士般在广场上踱来踱去,就觉得这真是一种奇怪的鸟,因为我没见过第二种鸟,会像鸽子一样从容地融入人群宛然成为其中的一份子。能和鸽子相提并论的另一种动物,可能数得上狗了。它们走在大街上的架势像社会上流人士一样,比一些人还要不亢不卑和理直气壮。也确实有那么些人,对待鸽子和狗的态度比对乞丐和民工要好多了。


  我觉得京城人挺能玩的,比如“遛鸟”和“遛狗”,遛:牵着牲畜或带着鸟慢慢走。原则上是,有足也好有翅也好,还是得把对象留在身边的。我并不觉得这有多闲情雅致,游手好闲仿佛是八旗子弟们的一种日常劳动方式。这些人,把鸟和狗都给宠坏了。


  读老舍的《鸽》,长了不少见识,鸽子居然有那么多类别,值得人们研究了众多的专业术语给它们命名;读完了,又发觉其实鸽子是非常悲哀的,因为羽色细微的差异和搭配,它们的名字就有了天壤之别的身价。就像给几个人起名字,叫张羊羊的是个上班的普通人,叫张学友的就成了海报上的名人,叫张骞的已然是历史记载的伟人。其实他们长得差不多,只是一个写诗、一个唱歌、一个经商,比农民优秀不了什么,靠一些手艺换点农民的粮食吃吃而已。吃完了也一样要排泄,不过是鸽子在广场上排泄,他们在厕所里排泄罢了。


  也许,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对鸽子的认识过于局限,觉得它们正温顺地生活在我们身边。当我读到利奥波德所描述“书中的鸽子不可能用明尼苏达的新麦做早餐,然后又到加拿大去大吃蓝草莓”,我才改变了以前对鸽子的印象,原来还有概念里截然不同的鸽子存在——野鸽子,数百种野鸽子!它们在我们的视线之外过着虽说艰苦却又极其浪漫的生活。利奥波德说的只是其中的一种:旅鸽。他继而这样写旅鸽的现状:“还记得他们青年时代的旅鸽的人仍然活着,那些在它们年轻时曾被鸽群呼啸着的有力的风摇撼过的树木也还活着。然而,十年后,就将只有最老的橡树还记得,时间再长一些,就将只有那些山冈还记得。”这样的转折让我感到悲伤,仿佛听说了一个美丽的湖泊刚开始想象它居然干涸了,一种未曾谋面却再也不能谋面的鸽种,已在数十年前因为捕鸽人和拓荒者从这颗星球上完全消失了,只留下威斯康辛的怀路森州立公园的一座旅鸽纪念碑。纪念碑我见过很多,沉重而冷硬的石雕,并独属我这个物种所能制造。那座旅鸽纪念碑没见过,所以并不知道碑文的内容,还能提供给我对于一个消失的物种的想象空间。当人类为另一个物种树碑哀悼时,是来自心灵的不安还是真正明白了“人们仅仅是在进化旅行中的其他生物的同路者,我们该具有一种和同行的生物有近亲关系的观念”的救赎呢?


  其他野鸽子也许我也没见过,即便真见过也未必能从家鸽的容貌中辨认出来。作为低级文明、象征蛮荒却最接近生命本性的“野”原本是被人抵触、藐视的群体,而今又成了千万人追求的吃喝玩乐的情趣。我想,人类文明也经过了相互豢养的漫长历史,但残存着原始的野性记忆,终究听得见野性的呼唤。这种野性之火重新燃烧起来,未来会变得怎样?


  画家毕加索和诗人聂鲁达共同促成了“和平鸽的诞生”,于是鸽子寓意着和平精神。最早驯养鸽子的是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考古学家发现的第一幅鸽子图像来自公元前三千年的美索不达米亚。如果牵强些,美索不达米亚该是“和平精神”的发祥地,颇有意味的是,美索不达米亚有个现代名:伊拉克。想起了旅鸽,一个物种的消失。


  

白鹭


  我想,有鸟愿意留下来生活的地方肯定是个好地方。


  去江南小镇嘉泽寻访闵浩焕老人的庄园,我几乎怀有朝圣者的虔诚。走进由高大雪松、水杉等三百多种树木组成的小小森林,世界的浮华与嘈杂一下子被关在了外面,这里只剩下鸟的声音,此刻连天空也显得次要。


  我做梦也想不到,这辈子能够见到这么多的鸟巢,并且还是在我的故乡。笔直的水杉上,鸟巢沿树主干而建,一层层地直抵云霄;宽大的雪松上,则整个铺满了沉甸甸的鸟巢,我真是数不过来,一棵雪松会有四五十个,不,七八十个鸟巢吧。这里是一个被幸福陶醉得差点眩晕的世界,我连呼吸都控制到最细微的程度,生怕惊动了它们。


  那幢三层的江南民居,有闵老搭建的简易观鸟台。站在通透的观鸟台上,我更是惊诧了。你见过六月的雪吗?我第一次见,略有登高放眼望去的五十多亩园圃,所有的树种似乎变成了同一种树:玉兰树。无以数计的白鹭点染其间,就像盛开的玉兰花。


  你近一点仔细观望,毛茸茸的幼鸟的羽翼慢慢变得丰满;你再近一点仔细观望,还有幼鸟正破壳而出,你会为另一个物种生命的温暖感动得落泪,母亲,在哪儿都是一个伟大的称谓。是的,进这幢小楼时,我就看到了一张为之敬畏的照片:闵老正细心地给一只受伤的小猫头鹰喂食。


  我扭头看了一眼这位善良的老人,他正投入地教我辨认哪种是大白鹭,哪种是小白鹭,他手指的方向里,还有夜鹭、池鹭、黄嘴鹭、牛背鹭、黑鹳……暴风雨刚过,有许多鸟蛋掉落了、许多幼鸟摔死了,看着他如白鹭父母般同样心碎的神情,我把他的姓看作“悯”。


  闵老还养了四十八条狗,这样一个具体的数字,其实涉及到另一组数字:每年来这里生活的鹭鸟已有两三万只。这些狗和闵老以及他的爱人,守护着这片小小的树林,以防打鸟的人和偷鸟蛋的人。说到这里,我记得有年在太仓吃饭,同行者赞叹这鸽子汤做得极美。主人立马纠正,这是白鹭。我不吃鸟,所以弄不清鸽子与白鹭之间肉质的区别。我只是觉得,看鸟张开翅膀飞起来比吃它要幸福得多。我吃过白鹭蛋,原以为白鹭蛋是湖边捡来的,如此才明白捡与偷之间,还有那只伸出的手的道德标尺。


  说起闵老的爱人,我必须诚实地记录一个故事:闵老曾沿着小树林挖了一条护林河,机械作业惊动了那些鸟儿,原本想给它们一个更安全的生活环境,没想到一夜间鹭鸟飞得只影全无。老两口急得茶饭不思。于是往金坛、溧阳、宜兴一带找寻它们,闵老的爱人用吴侬方言一路叫喊着“白鹭,回家”,你相信世间有神奇的事情吗?两三天工夫,那些鸟儿陆续飞了回来。我相信的,因为整个嘉泽处处园林苗圃,这数万只鹭鸟每年从海南、菲律宾、新加坡等地越冬飞回来,只栖息在闵老的五十亩树林里,哪怕一河之隔的其他树林,也没有停留一只。而且,数万只鸟儿在树林里飞来飞去,鸟粪洗白了那些树叶,这幢居住人的小楼屋顶,鸟粪片瓦不沾。


  没有财富可以买来鸟儿的信任和尊重。


  快二十年了,闵老已经谙熟鸟儿的习性。这五十亩所谓的树林原本是以做绿化生意为基地的苗圃。这么多年,这位老人没有再卖过一棵树。白鹭和人一样,有家族性。比如其他树种筑巢大概需要二百根树枝,雪松因为枝干平整只需要五十根左右,于是白鹭最爱在雪松上安家。一棵雪松上一般筑巢六十八至七十个,差不多就要把雪松压塌了。白鹭在大风里能够稳稳地随树枝摇摆而不吹散,可以想象它爪子的锋利和力量。一棵雪松七十个鸟窝,就有一百四十只白鹭,二百八十只脚。它们生蛋少的有三只,多的有九只,平均六只的话,又有四百二十只小白鹭的出生,八百四十只脚的停留。那么一棵雪松就有一千多只鸟爪的负担,松针几乎被抓得掉光了。


  这位老人不再卖一棵树,卖掉一棵树,一个白鹭的家族就会飞走再也不会回来。他想的是留住它们,一对鸟夫妇每日来往于附近的长荡湖、西太湖、天目湖捕捉鱼虾喂养幼鸟是那么辛苦,而且一对成鸟的抚养能力基本上是两只幼鸟,如果有五六个鸟宝宝的话,就必定会有因食物供给不足夭折的……老人每天早晨四点起来,做好四十八条狗的早餐,然后去菜场收购上百斤小鱼小虾,放进护林河里,鸟夫妇们艰辛之余稍微缓了口气。


  老人留住了那么多的鸟,鸟儿们仿佛也和他有个约会。过了冬至才飞去南方,而清明刚过就重新飞回来。它们还捕食着方圆百里的害虫,嘉泽的草木日益葱郁……“对我们这些少数人来说,能够有机会看到大雁要比看电视更为重要,能有机会看到一朵白头翁花就如同言论自由一样,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我想起生态伦理之父奥尔多·利奥波德跨越国界和地域的思考,你,或者我,是不是还属于那种“少数人”呢?年逾古稀的老人只想和鸟共度余生,他担忧的是越来越多的白鹭在这个悲伤的时代,怎么生活下去?


  唯有田园,方可重温《诗经》里的“振鹭于飞,于彼西雝”!


  

乌鸦


  


  乌鸦是乡下常见的鸟——这一句别人的寻常开头我都觉得有点奢侈了。乌鸦已很少见。江南春色里,我写乌鸦,总感觉在扫别人的兴。窗外几只喜鹊在起落,我想起多年没见到的乌鸦了。乌鸦和喜鹊,在家乡称之为老鸹和雅鹊,它们之间想必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徐鼎《毛诗名物图说》云:“纯黑者谓乌,小而腹下白者谓雅乌”,似乎说的就是老鸹和雅鹊。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词特江南,乌鸦也是点缀乡村晚景的一个典型元素,这可能源起乌鸦和喜鹊、麻雀相似,都是常在人类身边生活的“亲人鸟”。而今,喜鹊和麻雀还在人们居住的领域叽叽喳喳嘻嘻哈哈着生活,唯独乌鸦却少见了。我想乌鸦本身改不了亲人的秉性,实在是深受迷信荼毒的人不愿意接受乌鸦而已。坦白说,让我在家门前的树上,选择一种鸟居住下来的话,我也只会选喜鹊。


  “乌鸦嘴”是个贬义色彩很浓的词汇,而长一张“乌鸦嘴”的恰恰是人类。以下引文较多,旨为一个普通生灵平反,我尽量不用得太累赘:从《诗经》起,《北风》里就有“莫赤匪狐,莫黑匪乌”,但这似乎又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点矛盾。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有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常识的传说。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古代史籍《淮南子》、《左传》、《史记》也均有名篇记载。唐代以后,方有乌鸦主凶兆的学说出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声。人临行,乌鸣而前引,多喜,此旧占所不载。贞元十四年,郑、汴二州群乌飞入田绪、李纳境内,衔木为城,高至二三尺,方十余里。纳、绪恶而命焚之,信宿如旧,乌口皆流血。俗候鸟飞翅重,天将雨。”唐以后发生了什么?宋人朱熹在《集传》里开始了“乌鸦黑色,皆不祥之物,人所恶见者”,然后一张张“乌鸦嘴”开始了:郑《笺》“赤则狐也,黑则乌也。犹今君臣相承为恶如一”。孔颖达《疏》“狐色皆赤,乌色皆黑,以喻卫之君臣皆恶也”……《诗经》的起兴修辞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近日读《朝闻道集》,仿佛捧着一颗拳拳滚烫的中国良心,周有光老先生对复兴东亚文化的源头——以儒学为中心的华夏文化提出了现代化,在对儒学内容的继承上表明了三种态度:对现代有指导意义的,从之;原理对、具体不对的,改之;不合现代要求的,弃之。我以为,教育归教育,科学归科学,童话、预言这些文学样式已有承载教育的功能,有些教育却起到了误导的作用。比如提到“孝”、“礼”,基本引以“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忠孝仁礼信固然是中国好的传统,有学者就指出“将鸟类的这种行为模式解释为报答母恩,是中国特有的一种道德绑架模式,其特点是以低级生物行为模式引喻高级生物行为模式中受人推崇的行为方式”。


  我想,小羊羔跪着吃奶这种日常生活习性大概是母羊乳头的位置和小羊的身高决定的,至于乌鸦反哺,据我所知所有鸟类都不会反哺,乌鸦也不例外。有一说比较合理,乌鸦反哺是古人对这种鸟在习性上观察失误造成的,乌鸦幼鸟会从成鸟口中啄食,而在会飞之前,幼鸟羽毛蓬松,看起来比成鸟还要大,人们错把幼鸟和成鸟的角色看错了。所以读到《本草纲目·禽·慈鸟》中记载“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时有点发笑,我也第一次对李时珍打出了一个问号。


  我的小学课本上有一则《乌鸦喝水》的故事。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乌鸦看见一个瓶子,瓶子里有水。可是瓶子里水不多,瓶口又小,乌鸦喝不着水,怎么办呢?乌鸦看见旁边有许多小石子,想出办法来了。乌鸦把小石子一个一个地放进瓶子里。瓶子里的水渐渐升高,乌鸦就喝着了水。《伊索寓言》具备了教育和科学并举的功能。关于乌鸦的智慧,据埃菲社的一篇报道,一只名叫贝蒂的雌性乌鸦为这一结论提供了论据。现供职于英国牛津大学的阿根廷生物学家亚列克斯·卡采尔尼克在对贝蒂的观察中发现,面对研究人员事先放在它面前装有食物的试管和一根直直的金属丝,贝蒂竟然想方儿将金属丝的一端弯成钩子形状,并用钩子把试管里的食物掏了出来。证明了乌鸦是聪明的。为了谨慎起见,卡采尔尼克又进行了多次测验。但贝蒂在十次测验中有九次都成功把食物弄到了嘴,有时是用嘴把金属丝弄弯,有时则在金属丝上嘬出一些凹孔。卡采尔尼克说:“乌鸦会本能地利用工具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行为在动物中比较少见,这种能力甚至胜过成年黑猩猩而更接近于人类。”

  可无论怎么解释,这两种生命平等、品性相异的鸟在中国民间还是受到了截然不同的待遇。你看这鸟吧,除了谷物、果实、昆虫,还嗜食恶臭的腐肉(人们只知道反感却看不到这种环保主义行为)。它嗅觉灵敏,一闻到腐肉味,会在乡下的新坟旁呱呱乱叫,加上它阴森森的一件黑衣,更给人不祥不适之感。它一叫,我就听奶奶说,老鸹叫了,要出事了,分明不是清晨喜鹊叫时她说有亲戚要来了的口吻和神情。


  乌鸦已是乡下很少能见到的鸟。以前,村子里还有什么死猪、死猫的扔在河边,乡下也没什么野生动物可以容身的地方更谈不上有自然死亡的尸体了,加上老人过世后火葬的方式已经取代了墓葬,它嗅不到喜欢的来自死亡的腐烂气息了。乌鸦想想温饱和美食的生活品质问题,想想也厌倦了人们的冷脸冷眼,于是自觉消失于江南。它可是聪明的鸟啊!

张羊羊,作家,现居江苏常州。主要著作有诗集《从前》、散文集《庭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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